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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強化身心障礙者嚴重情緒行為正向支持計畫-機構加強照顧費(機構式服務)

醫療健康 臺東縣 期限 2026-12-31

【內容簡介】

・臺東縣政府社會處推動「115年強化身心障礙者嚴重情緒行為正向支持計畫」,旨在提升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對具嚴重情緒行為身心障礙者的照顧量能。本計畫提供機構加強照顧費、輔導費用及行政費等補助,鼓勵機構針對經篩檢為第二級或第三級的個案,提供正向行為支持服務。符合資格的財團法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公設民營機構等,需於 2025/10/17 前向臺東縣政府社會處提交申請資料,以獲得經費支持,落實正向行為支持計畫並培訓相關工作人員。
・對象(須符合):申請行政費及輔導費者: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機構加強照顧費者:財團法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財團法人附設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或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公設民營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經主管機關認可提供身心障礙者照顧服務之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服務對象經「情緒行為照顧負荷分級表」篩檢結果為第三級或第二級個案
・機構加強照顧費(住宿式機構):每名個案每年 54,000 元,每機構至多補助 810,000 元
・機構加強照顧費(日間照顧機構):每名個案每年 32,400 元,每機構至多補助 486,000 元
・機構加強照顧費(同時提供住宿及日間照顧服務機構):每機構至多補助 810,000 元
・個案服務滿 6 個月者:全額補助
・個案服務未滿 6 個月者:每名個案每年補助 50 %
・輔導費用(針對未申請加強照顧費之機構):每機構每年補助 20,000 元,由直轄市、縣(市)政府統籌運用
・行政費(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本項業務):最高上限為核定經費 5 %
・申請:機構應將申請資料送至臺東縣政府社會處
・📍95054臺東市桂林北路201號
・- 機構加強照顧費補助經費的 60 %應分配予實際服務嚴重情緒行為個案的相關工作人員

【金額/折扣】

最高810,000元

【期間】

即日起至 2025/10/17

資料來源:https://taisoc.taitung.gov.tw/App_File/Link.ashx?fno=qfGE1T6Z6Cg%3d&no=JVKXfJbd79E%3d&link=iYpoJpOqKEOktIMrq72KLvRAhO6LKvmRnyKjK1HB!0!Ctch8K7HWEz8cIUfrQEruxTe7I7ywOI6OnfDjaMFWByQ3saRbeKE%2b!0!Lyf6Tx6JQsjd3mBp8UgLoMQ%3d%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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