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為響應經濟部能源署推動的「政府機關及學校用電效率提升計畫」,特別訂定本計畫,旨在補助新竹縣所屬行政機關及各級學校,將傳統螢光燈具汰換為高效率的 LED 燈具。此計畫目標是提升用電效率,並落實節能減碳政策。申請單位需確保其辦公區域或教室的原有照明設備為傳統螢光燈具,且總數量達 500 盞以上,補助範圍涵蓋設備費、施工費、安裝費及必要的節能量測驗證費用。
・對象(須符合):新竹縣政府所屬行政機關及各級學校;辦公區域或教室原有照明設備須為傳統螢光燈具;螢光燈具總數量達 500 盞以上
・照明設備汰換相關費用:包括設備費、施工費、安裝費及必要之節能量測驗證費用
・不含建築裝修費或其他與節能改善無關之支出
・申請:以新竹縣政府收受申請案件當日或郵戳日期為準
・逾期不予受理
即日起至 2026/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