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區兒童之家為保障安置家童權益,提供家童零用金,以促進其身心發展、社會適應及生活自立。零用金發放基準依學齡不同,國小生每月 600 元,國中生每月 900 元,高中(職)及五專前三年每月 3,000 元,五專後二年及大學每月 5,000 元;國中畢業未升學但學習技能者,每月亦發給 3,000 元。春節期間會額外加發 1.5 個月零用金。家童當月在院天數達 15 日以上可領全額,未達則領二分之一。為管理零用金,家童入家時需開立個人郵局帳戶,由保育科與社工科協助保管存簿與印鑑,每月由行政室將零用金撥入家童帳戶。零用金提領超過特定金額需經核准,並鼓勵家童在自立生活訓練期間自行管理財務。
・對象(須符合):為衛生福利部中區兒童之家之安置家童;國小生、國中生、高中(職)生、五專生、大學生,或國中畢(修)業未繼續升學而學習技能者
・國小零用金:每人每月 600 元
・國中零用金:每人每月 900 元
・高中(職)及五專前三年零用金:每人每月 3,000 元
・五專後二年及大學零用金:每人每月 5,000 元
・國中畢(修)業未繼續升學而學習技能者零用金:每人每月 3,000 元
・春節零用金:每人依原發給額度加發 1.5 個月
・當月在院天數 15 日以上者:發給全額零用金
・當月在院天數未達 15 日者:發給二分之一零用金
・- 家童入家時須開立個人郵局帳戶,存簿及提款卡由保育科保管,存簿印鑑由社工科保管
最高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