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為提升托育服務品質,針對公共化及準公共托嬰中心與居家托育人員提供獎助。托嬰中心若能達到或優於 1:4 的照顧比,可申請照顧比優化獎助;居家托育人員則可申請提升托育服務品質獎助。此計畫旨在鼓勵托育機構和人員優化服務,確保兒童獲得更好的照顧。申請者需備妥相關申請表、財務證明及考核資料,向新竹縣政府社會處辦理。
・對象(須符合):**針對公共化及準公共托嬰中心:**;托嬰中心照顧比達或優於 1:4;托嬰中心托育人員投保薪資須符合作業要點第20點規定;雇主應負勞、健保;雇主提撥勞退準備金費用;最近一次評鑑乙等以上;增聘人力當月已遞補人員達 1:4 者,且當月累計實際在職日 15 日以上計入 1 個月;增聘人員投保薪資應達 28,800 元;增聘人員至少實際在職 90 天;**針對居家托育人員:**;居家托育人員;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考核通過(考核項目符合 13 項(含)以上,且專業服務指標無不符合);居家托育環境符合托育服務環境安全檢核指標規定;實際收托兒童人數符合收托人數規定;新收托、結束收托兒童 7 日內回報收托異動;與家長簽訂托育契約書;托育費用符合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收退費項目及基準;每年完成 18 小時在職訓練,且每 2 年完成 8 小時基本救命術課程;檢視托育人員健康檢查資料;無規避、妨礙或拒絕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檢查、訪視輔導及監督;無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相關規定;記錄兒童生活及成長過程;了解並落實兒童意外/突發事件通報流程;依收托兒童年齡定期完成兒童發展檢核表並回傳,發現篩檢異常時通知家長及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居家托育場域內發生傳染病與可能影響時,均能盡速聯繫與告知受託兒童家長並採取降低交叉感染的措施,落實相關清潔工作,且 48 小時內主動回報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依兒童年齡及需求安排基本作息,並提供適齡適性的教玩具、遊戲或學習活動時間;依兒童年齡提供多元(多變化)、營養均衡飲食,並適用適齡的餵食或用餐方式
・居家托育人員提升服務品質獎助:每名 5,000 元
・托嬰中心照顧比優化獎助:每增聘 1 名托育人員每季 125,000 元
・申請:臨櫃辦理
・📍30210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8:00-12:00,13:00-17:00
・托嬰中心年終獎金最高不得超過每月薪資乘以 1.5 個月
最高125,000元
資料來源:https://eservices.hsinchu.gov.tw/ApplyCase/CaseInfo/88?PSN=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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