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為協助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區民眾重建家園,推出多項災後復原重建補助與服務。主要包含「中央家園支持慰助金三方案」,每戶最高可領取 350,000 元,用於家園復原、清理及房屋修復。此外,也提供受災戶家電、摩托車捐贈,以及旅宿安置、租金補貼、農田復原、農機補助、重傷及失依扶助等。災區一般用戶可享 9、10 月水電費減免。為確保救災志工安全,政府也提供保額 1,000,000 元的志工保險。民眾可透過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或各主管機關持續申請相關協助。
・對象(須符合):經審定請領復原慰助金或有村里長證明之受災戶;設籍或居住於花蓮縣光復鄉 7 村、鳳林鎮、萬榮鄉等災區
・對象(符合任一):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適用家電、摩托車捐贈);進入災區服務之一般性、專業性或受部會招募志工(適用志工保險);小型企業或商店(適用復工貸款補助);農民(適用農田復原、農機補助);房屋毀損或車輛受損報廢者(適用房屋修復、車輛報廢補助);遭受重傷或失依者(適用重傷補助、失依扶助)
・中央家園支持慰助金三方案:每戶合計最高 350,000 元
・家園復原慰助金:100,000 元
・家園清理支持方案:50,000 元
・房屋修復暨家庭支持救助金:200,000 元
・家電捐贈:洗衣機、電冰箱、電視、電鍋等,超過 3,000 件
・摩托車捐贈:300 輛
・旅宿安置支持方案:免費入住,補助期間 7 天,必要時得延長 7 天
・租金補貼:每月最高 19,000 元
・農田復原補助:每公頃 100,000 元
・農機補助:最高 720,000 元
・重傷補助:金額未列
・失依扶助:金額未列
・車輛報廢補助:金額未列(汽車 85 件、機車 131 件)
・志工保險:保額 1,000,000 元(重大傷病及身故險),以每 3 日為單位投保
・水電費減免:9、10 月災區一般用戶免收水電費
・申請:行政院災後慰助服務站(已於 2025/10/12 結束階段性任務),後續由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或各主管機關接續辦理
・📍花蓮市中山路371號7樓(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花蓮縣光復鄉中正路一段132號(中華電信光復服務中心,已結束現地服務)
・🕒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每週一至週五 08:30 ~ 17:30
・慰助金採主動訪查及直接匯入帳戶方式,現場不發放現金;補助秉持「從速、從優、從寬」原則;志工投保保費由中央負擔,並請志工注意自身安全維護
免費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opendata.ey.gov.tw/NewOpenData/csv/154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