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提供中華民國國民申請僑民身分證明書,以證明其僑民身分。此證明書依申請目的分為多種類型,包括一般僑民身分證明、華裔身分證明、以及供役齡男子辦理兵役相關事宜的證明或加簽。申請者須為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特定的海外居住條件,例如已取得居住國永久居留權並在海外居住滿一定年限,或在特定國家取得連續居留許可。申請時需備妥國籍證明、海外居留證明等文件。
・對象(須符合):中華民國國民;需提交中華民國國籍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護照、國籍證明書、父母任一方為中華民國國民之證明文件及個人出生證明)
・對象(符合任一):已取得居住國永久居留權,且累計在國外居住滿 4 年,並在居住國連續居住滿 6 個月或近 2 年內每年居住滿 8 個月;(針對不授予永久居留權或僑務委員會認定難以取得永久居留權之國家)已取得連續 4 年居留許可且符合延期居留資格,且累計在國外居住滿 4 年,並在居住國連續居住滿 6 個月或近 2 年內每年居住滿 8 個月;已從台灣出境,連續在國外居住滿 10 年,並在居住國工作及居住滿 4 年,且符合延期居留資格
・僑民身分證明書:證明中華民國國民之僑民身分
・僑民身分證明書(供證明華裔身分):證明華裔身分,其效力由各權責機關依其權責認定,不可作為中華民國國籍證明
・僑民身分證明書(供兵役用途):供役齡男子辦理兵役相關事宜,申請者需為中華民國國民且有出入境紀錄,並符合近役齡或役齡男子之停留台灣天數限制(每年累計不超過 183 天,除非經內政部役政署認定有特殊原因)
・僑民身分加簽/簽證:供役齡男子辦理兵役相關事宜,申請者需為中華民國國民且持有中華民國護照,並符合近役齡或役齡男子之停留台灣天數限制(每年累計不超過 183 天,除非經內政部役政署認定有特殊原因)
・香港/澳門僑民原始身分證明文件:證明香港/澳門僑民身分,申請者需符合以下擇一條件:於 1997/07/01 前自香港返國並完成初次戶籍登記,或於 1999/12/20 前自澳門返國並完成初次戶籍登記,且具該地區永久居留許可;或在台灣出生並已建立戶籍,自 1997/07/01 起在香港或自 1999/12/20 起在澳門居住滿 4 年,且具該地區永久居留許可
・📍3,15-17F., No.5, Xuzhou Rd., Zhongzheng Dist., Taipei City 100218, Taiwan
・🕒Weekday 08:30 ~ 17:30
・- 役齡男子(16 歲至 36 歲)申請者,無論護照是否已加蓋「尚未履行兵役義務」戳記,均須符合所有相關規定
資料來源:https://www.ocac.gov.tw/OCAC/Eng/Pages/Detail.aspx?nodeid=329&pid=86298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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