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舉辦「高雄市文化中心藝術市集」,邀請具備高雄市街頭藝人登記證的視覺藝術及創意工藝類街頭藝人免費參與設攤。此市集旨在呈現豐富的街頭藝術氛圍,鼓勵市民接觸藝文活動。活動每年分為三期,每期為期四個月,申請者需於每期開始前一個月的1日至10日透過線上平台報名。此外,市集攤商亦可申請成為文化幣藝文消費點,以擴大服務範圍。
・對象(須符合):具備高雄市街頭藝人登記證;展演內容為視覺藝術及創意工藝類
・免費設攤機會:提供攤位使用,尺寸限長 180 公分、深 120 公分
・攤位電力:提供 220V 電壓插座孔,照明設備限 23W 省電燈泡或約 9W LED 燈泡
・成為文化幣藝文消費點:攤商可申請成為文化幣合作藝文消費點
・申請:線上報名(高雄市街頭藝人資訊平台\文化中心藝術市集\線上報名)
・📍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週一至週五 08:00-12:00;13:30-17:00
・- 活動時段為每週六、日 16:00 ~ 21:30
免費
每年 12/01 ~ 12/10、04/01 ~ 04/10、08/01 ~ 08/10
資料來源:https://busker.kcg.gov.tw/content/index?Parser=1,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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