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樂購物中心提供位於高雄市三民區的星光舞台廣場,作為街頭藝人免費展演的場地。街頭藝人可在此進行現場創作或表演,並接受樂捐或收取適當費用。申請者需填寫報名表並於展演日前 14 日寄送至指定信箱進行審查。每次申請的展演期間最長為一個月,最短為一天,展演時間為每日下午 2 點至晚上 8 點。
・對象(須符合):街頭藝人;展演內容應符合許可類別,不得違反善良風俗或涉及宗教、政治活動及其他與展演無關者;展演內容不應過於危險;服裝儀容不應過份曝露
・展演場地借用:免收場租
・接受樂捐或就現場創作定價收取適當費用
・可使用擴音設備、提供電源、設置桌椅硬體
・展演空間大小約 25 坪
・申請:填寫展演報名表寄至 [email protected] 審查,並來電 (07)392-6900轉261 確認送件
・📍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463號
・- 展演日前 14 日提出申請
免費
資料來源:https://busker.kcg.gov.tw/space/Details?Parser=99,7,2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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