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為積極推動再生能源發展,持續編列預算辦理太陽光電補助,鼓勵市民於自有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設備。凡設籍高雄市的市民,並在合法建築物屋頂或露臺設置太陽光電系統,由建築物所有權人(或其配偶、一親等親屬)提出申請。補助金額依設置類型每峰瓩(Kw)從 6,000 元至 12,000 元不等,針對那瑪夏、桃源等偏遠地區設置太陽光電設施採 2 倍補助。每一申請案最高補助 20 萬元,同一申請人累積最高補助 30 萬元。今年度總補助經費計 1,000 萬元,申請期間為 2025/06/05 至 2025/10/20。
・對象(須符合):具高雄市設籍之市民;設置於高雄市合法建築物屋頂或露臺的太陽光電系統;由建築物所有權人(或其配偶、一親等親屬)提出申請
・對象(符合任一):獨棟建築物;出租屋頂之公寓大廈;連續相連三棟(含)以上建築物;連續相連五棟(含)以上建築物;符合「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之建築物
・太陽光電設備設置補助:每峰瓩(Kw) 6,000 ~ 12,000 元
・偏遠地區(那瑪夏、桃源)太陽光電設施補助:採 2 倍補助
・每一申請案最高補助金額:200,000 元
・同一申請人累積最高補助金額:300,000 元
・申請:請上建築管理處「高雄之光宜居之城」網頁查詢
・📍802721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工務局
・今年度總補助經費計 1,000 萬元
最高1,000萬元
2025/06/05 ~ 2025/10/20
資料來源:https://solar.kcg.gov.tw/News/_Visitor/News_Detail.aspx/?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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