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雲林教養院提供少女及智能障礙婦女安置輔導與教養服務。本服務主要對象為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委託安置輔導的少女,以及年滿 18 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經戶籍所在地政府評估後委託安置的中度、重度、極重度智能障礙婦女。服務內容多元,涵蓋生活照顧、行為及心理輔導、就學輔導、健康管理、職能發展、獨立生活技巧養成、社區參與及家庭支持等,旨在提供全面的個人支持與照顧,促進其生活品質、社會參與及自立生活。申請方式主要透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轉介委託辦理。
・對象(符合任一):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委託安置輔導的少女;年滿 18 歲(含)以上,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依需求評估結果委託安置教養的中度、重度、極重度智能障礙婦女;依其他法令安置的學員或服務對象
・少女安置輔導服務:包含生活照顧、行為及心理輔導、就學輔導、健康管理與促進、休閒活動輔導、職能發展、獨立生活技巧養成及分離準備、其他必要服務
・智能障礙婦女教養服務:包含生活自理服務、正向行為支持、健康管理與促進、技藝陶冶與作業活動、多元休閒活動安排、社區參與及社會適應、家庭支持服務
・少女在院期間生活及學習費用:由本院預算或委託機關支付
・申請:委託機關應先將資料函送本院,並經本院同意始得入院
・📍(63047) 雲林縣斗南鎮忠孝路157號
・🕒輔導科/教保科 全天候 24 小時;其他科室 星期一至星期五 08:00 ~ 12:00、13:30 ~ 17:30
・須經本院同意始得入院,緊急安置者得先行暫予安置,再由委託機關補齊資料;服務對象入院後應先經一個月之觀察評估,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學員在院期間之生活及學習費用由本院編列預算支應或依相關法令規定由委託機關支付;服務對象住宿式照顧費用之收費依中央主管機關所訂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https://yleni.mohw.gov.tw/doc.php?id=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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