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推出「115年補助臺北市國中小學推行客家語傳承及文化推廣計畫」,旨在鼓勵臺北市各公私立國中、小學推動客家語言文化教育。本計畫透過補助方式,支持學校開辦客語社團、舉辦客家主題營隊、設置客語情境教室,或推動其他有助於客家語言文化傳承的活動。學校可申請教材費、教具費、講師鐘點費、助教鐘點費、交通費、膳食茶水費及行政雜支等項目補助,最高補助金額依計畫類型而異,例如社團最高 100,000 元,營隊最高 150,000 元,情境教室最高 100,000 元。申請學校需於指定期間內透過「台北服務通」線上申辦。
・對象(須符合):凡臺北市各公私立國中、小學;申請客語社團計畫,每班學員總人數不得低於 20 人(若性質特殊或有其他必要考量,經審核通過者不受人數限制);申請客家主題營隊計畫,總人數不得低於 30 人(可分梯次辦理,若性質特殊或有其他必要考量,經審核通過者不受人數限制);申請客語認證課程者,課程內容須與客語認證初級或中高級課程相關,並應有過半數學員報名認證
・客語社團補助:最高 100,000 元,依社團參與人數、集訓安排及課程延伸之比賽、活動等需求,經審查小組決議得調整額度
・客家主題營隊補助:原則最高 150,000 元,依營隊參與人數、天數及營隊性質不同,經審查小組決議得調整額度
・客語情境教室設置補助:最高 100,000 元,依規劃內容,經審查小組決議得調整額度
・教材費:核實支給,與客家語言文化或客語認證有關之教材
・教具費:單價不超過 10,000 元,社團之教具費不得超過核定補助總額的 50 %
・講師鐘點費(內聘師資,未具客語能力認證者):每節課不得逾 450 元
・講師鐘點費(內聘師資,具客語能力認證者):每節課不得逾 600 元
・講師鐘點費(外聘師資,一般):每節課不得逾 600 元
・講師鐘點費(外聘師資,客語專長,具客語相關證明者):每節課不得逾 800 元
・講師鐘點費(外聘師資,具特殊客家技藝者):最高不得逾 1,200 元,每節課不得少於 50 分鐘
・助教鐘點費:最高每節課不得逾 300 元(依任課教師鐘點費減半支付)
・交通費(臺北市、新北市):原則 11,000 元
・交通費(苗栗以北):原則 14,000 元
・交通費(臺中以北):原則 16,000 元
・交通費(嘉義以北):原則 18,000 元
・交通費(臺南、高雄、屏東、花蓮、臺東等較遠縣市):最高 35,000 元(兩天一夜)
・膳食茶水費(營隊):每人每餐膳食 100 元,每人每天茶水 40 元
・行政雜支:不得超過核定補助總額的 15 %
・申請:網路申辦,請於「台北服務通」(https://service.taipei/)提出線上申請,點選「客委會」-「補助臺北市國中小學推行客家語傳承及文化推廣計畫」,依步驟完成申請補助程序
・📍106094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57巷11號
・計畫中至少一名講師須具備客語相關能力證明,不限內外聘;社團研習節數不得少於 32 節課;營隊研習節數不得少於 32 節課;補助款由本會核定之補助總額內,依補助項目規定可自行運用;補助款分一階段撥款及一階段核銷,款項於申請計畫審查通過後一次撥付;各項宣導資料應於適當位置標明「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指導、補助辦理」字樣;補助款應專款專用,不得任意變更用途;執行結果受補助款部分如有剩餘,應全數繳回;申請社團補助之學校應參與本會舉辦之學習成果發表觀摩活動;申請營隊或情境教室之學校,於學習成果發表觀摩時,須配合本會承商以靜態展示或拍攝影帶等方式呈現校內情境教室陳設、使用成果及呈現教學情形和學習成果;申請社團補助之學校除本會舉辦之學習成果發表觀摩活動或臺北客家義民嘉年華外,應於計畫期間內參與至少一場公共推廣活動,並於公開活動中展演客家語言文化相關學習成果
最高150,000元
即日起至 2026/03/31
資料來源:https://hac.gov.taipei/cp.aspx?n=ACAD1A01064798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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