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推出「109年度高雄厝智慧雲補助計畫」,旨在鼓勵高雄市的私有及公有建築物安裝智慧雲觀測系統。此計畫補助建築物設置雨水貯集滯洪設施觀測系統,包含液位偵測、訊號轉換及資料回傳設備,或公共區域用電量觀測系統,如智慧電表或數位電表。透過數位化即時監控,不僅能協助民眾節能省電,確保雨水貯集設施正常運作,還能發揮預警功效,降低極端氣候帶來的財損風險。申請對象為高雄市的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起造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以及已設置雨水貯集滯洪設施的公有建築物管理機關或學校。申請人需在 2020/12/01 至 2020/12/31 期間,備妥相關文件向工務局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申請人為高雄市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起造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成立之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適用於私有建築物);申請人為已設置雨水貯集滯洪設施之公有建築物管理機關或學校(適用於公有建築物)
・雨水貯集滯洪設施觀測系統:私有建築物每案最高補助 200,000 元,公有建築物每案最高補助 300,000 元
・公共區域用電量觀測系統:私有建築物每案最高補助 200,000 元,公有建築物每案最高補助 300,000 元
・申請:申請人應於公告期限內向本局提出申請,收件日期以收受申請案當日或郵戳日期為準,逾期不予受理。申請文件不全或有錯誤時,應於接獲本局通知補正之日起 7 日內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得予以駁回。補助順序依本局受理申請先後辦理。申請案未經審查會議通過先行施工或執行者,該先行施工或執行部分不予補助
・本計畫補助預算額度為 500,000 元,累積金額達預算額度時,本局得公告停止補助申請。優先受理補助條件包含已設置雨水貯集滯洪設施之公寓大廈、獲得高雄市公寓大廈認證標章者、曾獲得參加高雄市優良公寓大廈評選活動得獎者、獲得智慧建築標章之私有建築物、高雄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受補助者需配合本局執行設置完成後一年內之示範展示,並同意本局運用相關設備設計、圖像、照片於文宣、網站及宣導展覽。受補助者需同意本局或委託單位派員實地抽查設置利用情形及現場數據資料收集,並持續至少一年進行系統安全運轉維護與依據數位治理平台格式上傳數據。受補助者需配合高雄市政府推動後續相關政策,將能資源使用數據列為高雄市政府統籌運用。公有建築物之管理機關須於核撥補助款後一年內,配合機關實際需求辦理至少一場觀摩活動。若違反相關規定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或檢附文件虛偽不實,本局將撤銷或廢止補助,並加計利息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撥付補助款
最高300,000元
2020/12/01 ~ 2020/12/31
資料來源:https://kaohouse.kcg.gov.tw/cp.aspx?n=D5FC0094BBB91E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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