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面概述衛生福利部北區老人之家提供的兩類長者照護服務:公費服務和自費日間照顧服務。公費服務主要針對具低收入資格、無傳染性疾病的貧苦長者,依其身體狀況分為安老課(65歲以上能自理生活者)和養護課(60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需向戶籍地鄉鎮市公所申請。自費日間照顧服務則提供給設籍中華民國、年滿60歲以上、領有失智症身心障礙證明或經評估為失智症且具行動能力的長者,服務內容包含膳食、衣物洗滌、住宿、交通、醫療保健、休閒育樂及身後安排等全方位照護。
・對象(須符合):具低收入資格(適用於公費服務);無傳染性疾病(適用於公費服務);設籍中華民國(適用於自費服務);具有行動能力(適用於自費服務)
・對象(符合任一):年滿 65 歲以上、能自理生活(適用於公費服務安老課);年滿 60 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適用於公費服務養護課);年滿 60 歲以上、領有失智症身心障礙證明(適用於自費服務);年滿 60 歲以上、經神經、精神專科醫院評估為失智症(適用於自費服務)
・公費服務:提供安老及養護照護服務,包含食、衣、住、行、醫療保健、休閒育樂、身後安排等全方位照護
・自費日間照顧服務:提供日間照護服務(週一至週五 7:30-17:30),包含食、衣、住、行、醫療保健、休閒育樂、身後安排等全方位照護
・申請:公費服務需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申請入家
・📍(23160)新北市新店區屈尺路83號 / (23160)新北市新店區自強路74巷6號
・🕒日間照顧服務為週一至週五 7:30-17:30,國定假日及例假日暫停服務
資料來源:https://nrsch.mohw.gov.tw/nrsch/wSite/np?ctNode=451&CtUnit=210&BaseDSD=7&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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