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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學園區人才培育補助計畫

教育文化 全台 期限 2027-08-31

【內容簡介】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學園區管理局為鼓勵園區廠商永續創新研發,並協助高科技專業人才養成,特別辦理「科學園區人才培育補助計畫」。此計畫旨在補助園區周邊大專院校開辦與高科技產業接軌的專業模組課程,並透過企業實習方式,提升準畢業生的專業技能,縮短學用落差,同時建立有效的產學媒合機制。學校可申請此補助,以獲得經費來執行人才培育相關課程及實習計畫。
・對象(須符合):園區周邊大專院校;需開辦與高科技產業接軌之專業相關模組課程;需以企業實習方式調和理論教學與實務經驗;申請學校需編列計畫總經費(補助款加配合款)10 %(含)以上之配合款經費;合作廠商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模組課程計畫需開辦 2 門(含)以上之補助課程,且於每學期至少開設 1 門;每 1 門補助課程之業界師資授課時數須達 16 小時(含)以上,且其中園區授課師資時數至少須達 6 小時;每 1 門限以研究生為選修對象之補助課程,其有效選修人次須至少 10 人次(含)以上;非以研究生為主要選修對象之補助課程,其有效選修人次則須至少 15 人次(含)以上;每一計畫受補助課程(非以研究生為主要選修對象)之有效選修人數平均需達 20 人次(含)以上;企業實習課程需遴選至少 6 人至合作廠商實地實習;合作廠商中須至少與一家以上園區事業或園區創業育成中心核准進駐廠商合作至少 2 位學生;實習學生需選修模組課程內至少 1 門受補助課程或相關課程;每位實習學生實習時數需至少 240 小時(含)以上;計畫主持人應由乙方在職人員擔任,且其在職期間須涵蓋執行期限
・模組課程補助:金額依審定計畫書核定
・企業實習補助:金額依審定計畫書核定
・計畫主持人費:每個月不逾 10,000 元
・業師指導費:每個月不逾 8,000 元,依企業實習導師人數及實習月數
・兼任助理費:依照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標準編列
・臨時工資:時薪依各校臨時工資給付標準或勞動部公告之每小時最低工資為標準
・實習津貼:給付標準不得低於勞動部公告之每小時最低工資,且需足額支付計畫書規劃之企業實習時數
・行政管理費:總補助經費之 10 %為上限
・其他費用:旅運費、設備使用費、材料費、出席費、雜費依規定編列
・申請:需向主辦單位提交計畫書申請
・📍300091 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 (竹科計畫辦公室)
・- 每年以實際公告作業時間為準

【金額/折扣】

最高10,000元

【期間】

2026/01/01 ~ 2026/03/10

資料來源:https://www.stsp.gov.tw/web/WEB/Jsp/Page/cindex.jsp?frontTarget=DEFAULT&thisRootID=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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