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負責規劃與研議公務人員人事政策,並建構完整的文官福利制度。此制度涵蓋公務人員的任用資格、俸給結構(包含本俸與加給)、年度考績獎勵,以及健全的保險與退休撫卹機制。公務人員可享有失能、養老、死亡、眷屬喪葬、生育及育嬰留職停薪等六大類保險給付,其中保費由被保險人負擔 35 %,政府負擔 65 %。退休制度則提供自願、屆齡、命令退休等三種方式,並可選擇一次退休金、月退休金或兼領月退休金。此外,對於考績優良者,亦有晉級及獎金等獎勵。
・對象(須符合):中華民國公務人員
・考績獎勵(甲等):晉級及 1 或 2 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獎勵
・考績獎勵(乙等):晉級及 0.5 或 1.5 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獎勵
・保險給付:失能給付
・保險給付:養老給付
・保險給付:死亡給付
・保險給付:眷屬喪葬給付
・保險給付:生育給付
・保險給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退休金:一次退休金
・退休金:月退休金
・退休金:兼領月退休金
・遺族撫卹金:現職公務人員因病故、意外死亡或因公死亡可領取
・📍116204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
・保險費負擔比例為被保險人 35 %,政府 65 %
資料來源:https://www.mocs.gov.tw/pages/list.aspx?Node=5&Type=1&Inde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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