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社會處提供中低收入戶全民健康保險費補助,旨在減輕符合資格家庭的經濟負擔。此補助針對戶內列冊照顧人口,提供全民健康保險費 1/2 的補助,其中 18 歲以下者可獲全額補助。申請對象須實際居住於屏東縣戶籍所在地,且申請日前一年內居住國內超過 183 天,並符合家庭總收入、動產及不動產的審核標準。申請人需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村里幹事辦公處或鄉鎮市公所社會課辦理臨櫃申請,亦可透過 MyData 服務進行線上申辦。
・對象(須符合):實際居住本縣戶籍所在地;申請日一年內居住國內超過 183 天;未入獄服刑、未因案件羈押,亦未依法遭拘禁;家庭應計算人口之家庭總收入,經平均分配於全家人口後,每人每月所得應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之 1.5 倍;家庭應計算人口所持有之動產總額,經平均分配於全家人口後,每人不得超過 144,000 元;家庭應計算人口所持有之不動產,其合計價值不得超過 5,780,000 元
・全民健康保險費補助:戶內列冊照顧人口補助 1/2
・全民健康保險費補助:18 歲以下戶內列冊照顧人口全額補助
・申請:臨櫃申請,逕向戶籍所在地村里幹事辦公處(或至鄉鎮市公所社會課)辦理;亦可使用 MyData 服務線上申辦
・線上申辦審核最終結果請依各公所發文或核定通知函的結果為主
資料來源:https://onestop.pthg.gov.tw/eservice/statistics?itemId=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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