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提供國家檔案應用服務,民眾可免費閱覽、抄錄國家檔案,並可免費下載部分檔案全文影像電子檔。此服務對象包含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的國民、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僑居國外的國民,以及本國法令未限制中華民國國民申請提供其政府資訊的外國人。申請人可透過線上、親臨、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等多元方式提出申請。部分檔案複製需依規定收費,但檔案當事人及其繼承人申請其所涉政治檔案可享一次複製費、耗材費、郵遞費及處理費減免。
・對象(符合任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及其所設立之本國法人、團體;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僑居國外之國民;外國人,且其本國法令未限制中華民國國民申請提供其政府資訊者
・國家檔案閱覽、抄錄:免費
・國家檔案資訊網公布之檔案全文影像電子檔:免費下載
・國家檔案複製:依檔案閱覽抄錄收費標準收費(B4(含)以下紙張黑白複印每頁 2 元,A3 每頁 3 元;電子影像檔換算A4頁數每頁 2 元;儲存光碟耗材每片 10 元,隨身碟每個 80 元)
・檔案當事人或其繼承人申請所涉政治檔案:免收一次複製費、耗材費、郵遞費及處理費
・申請:線上透過國家檔案資訊網(A+)、親自送至國家檔案閱覽中心、郵寄(244013新北市林口區檔案館路1號,國家檔案閱覽中心收)、傳真((02) 8995-6471)、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244013 新北市林口區檔案館路1號
・🕒週二至週六 9:00 ~ 17:00(週一、週日、國定假日及春節連續假期不開放;每日 16:30 以後停止調閱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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