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面提供民眾申請「重大傷病證明」及「身心障礙證明」的詳細指引。取得「重大傷病證明」後,可減免全民健康保險的部分負擔費用,有效減輕醫療支出。而「身心障礙證明」則是申請政府各項身心障礙福利的必要文件,這些福利涵蓋生活補助、稅額減免、輔具補助及交通補助等多方面資源。內容詳述了兩種證明的申請流程、所需文件,並提供相關政府單位的聯絡資訊,旨在協助有需求的民眾順利辦理證明,及早獲得所需的福利與照顧。
・對象(須符合):經醫師診斷,確定所罹患的傷病是屬於公告之重大傷病(適用於重大傷病證明);需經醫院鑑定,並由衛生局審核(適用於身心障礙證明)
・健保部分負擔費用減免:憑重大傷病證明
・身心障礙福利申請資格:憑身心障礙證明,可申請生活補助、稅額減免、輔具補助、交通補助等
・申請:重大傷病證明可由醫院住院服務中心代辦,或自行攜帶文件至健保各業務組提出申請;身心障礙證明需前往戶籍地之區公所領取申請表及鑑定表,再至具資格醫院申請鑑定,核定後由區公所通知領取,部分縣市可申請郵寄發放
・📍臺北業務組 臺北市公園路 15 號之 1 號 5 樓;北區業務組 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 3 段 525 號;中區業務組 臺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一路 66 號;南區業務組 臺南市公園路 96 號;高屏業務組 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 259 號;東區業務組 花蓮市軒轅路 36 號;創世基金會第一辦公室 100 台北市北平東路 28 號 4 樓;創世基金會第二辦公室 111 台北市士林區中正路 420 號 5 樓
・🕒週一至週五 8:00 ~ 17:30(創世基金會)
・重大傷病證明沒有實體卡片,直接註記在健保卡中;身心障礙鑑定並非每家醫院都具備資格,請參考各縣市身心障礙鑑定醫院名冊
資料來源:https://www.genesis.org.tw/contents/text?id=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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