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中心提供線上申請評估服務,協助民眾初步判斷是否符合長照服務資格。申請對象需為長照需要等級第 2 級(含)以上,且居住於高雄市、未入住 24 小時住宿型照顧機構。同時,申請人須符合特定年齡或身分條件,例如 65 歲以上長者、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55 歲以上原住民、失智症患者或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收案對象。此評估為申請長照服務的第一步。
・對象(須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 2 級(含)以上者;被照顧者居住於高雄市;被照顧者未居住於 24 小時住宿型照顧機構
・對象(符合任一):65 歲以上老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55 歲以上原住民;失智症患者(檢具身心障礙證明、由神經科或精神專科醫師開立之醫師診斷書/意見書或臨床失智評分量表(CDR≧1分)等資料);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收案對象(評估期間符合健保署公告之收案條件者)
・長照服務
・申請:線上填寫評估表單
・📍802511 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號
資料來源:https://ltc.kchb.gov.tw/apply/apply3/b41d7eeb-2a5c-4e25-a564-114f8b14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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