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社會教育館為鼓勵志願服務工作,特別訂定志願服務人員服務要點,提供多項福利與獎勵。凡經本館正式遴用且不計報酬的志工,在服務滿一年後,可免費參加館內舉辦的藝文研習班(每年每人一次為原則),並享有免費使用館內場地設施、獲贈出版刊物、參與聯誼活動及培訓課程,以及執勤時的意外保險。此外,對於服務表現優異者,設有全勤獎及資深獎等獎勵。志工申請資格需年滿 20 歲,儀容端莊、口齒清晰,並具備奉獻及服務熱忱,每月至少服務 3 小時以上,且能參與支援各項活動。志工需經報名、面談、遴選及訓練後方可正式上任。
・對象(須符合):經高雄市立社會教育館及各社教工作站正式遴用;不計任何報酬,志願擔任工作者;儀容端莊,口齒清晰;須年滿 20 歲;具有奉獻及服務熱忱,並能遵守服務時間;每月至少能服務 3 小時以上;能參與支援舉辦之各項活動;其他特殊情形經本館認定者
・擔任志工滿 1 年以上者,得免費參加本館舉辦之各項藝文研習班(特殊班別除外),研習班每班以 1 名志工參加為限,每年每人 1 次為原則
・免費使用本館各項場地及設施
・贈送本館各種出版刊物
・參加本館舉辦之各項聯誼活動及培訓課程
・志工執勤時享意外保險
・全勤獎:全年服務時數達排定時數 90 %以上者(社教工作站志工全年應出席活動及月會達 90 %以上者),頒發獎狀 1 幀
・資深獎:連續服務每滿 10 年,且每年服勤時數達排定時數 85 %以上者(社教工作站志工連續服務每滿 10 年,且每年應出席活動及月會達 85 %以上者),頒發獎狀或獎牌
・申請:志工需經報名、面談、遴選後正式通知服務
・📍812011 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115號
・獲免費參加教育推廣班之志工,須於上課時間義務擔任班長,協助處理班務
免費
資料來源:https://www.kmseh.gov.tw/06_affair/03_list.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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