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社會教育館為鼓勵志願服務工作,提供志工多項福利與獎勵。志工可免費參加館內教育推廣班課程(特殊班別除外),免費使用大部分場地及設施,並獲贈館方出版刊物。此外,志工可參與館方舉辦的聯誼活動及培訓課程,並享有意外責任保險保障。館方也設有服務奉獻獎、樂學獎、幹部獎及資深獎等多種獎項,表揚表現優異的志工,獎勵內容包含獎狀、獎牌及視預算核發的獎勵品。申請志工須年滿 18 歲或符合特定學生資格,並具備服務熱忱,每月至少服務 3 小時。
・對象(須符合):儀容端莊,口齒清晰;具有奉獻及服務熱忱,並能遵守服務時間;每月至少能服務 3 小時以上,並能參與支援舉辦之各項活動;無「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或褫奪公權尚未復權」之情事;其他特殊情形經本館認定者
・對象(符合任一):年滿 18 歲(含)以上;高中以上在學學生,由所屬學校遴選薦送並經其法定監護人同意者(限館本部志工);高中以上在學學生,經其法定監護人同意者(限社教站志工)
・免費參加本館教育推廣班課程:特殊班別除外,需擔任志工滿 1 年以上且全年參加本館訓練或講座達 2 場以上,每班限 1 名志工,同年度每人限 1 次,並須於上課時間義務擔任班長協助班務
・免費使用本館各項場地及設施:漆彈場除外
・贈送本館各種出版刊物
・參加本館舉辦之各項聯誼活動及培訓課程
・志工值勤享有意外責任保險保障
・服務奉獻獎:頒發獎狀乙幀,並視預算經費額度頒發獎勵品乙份(全年服務時數館本部志工滿 36 小時;社教站志工滿 16 小時者)
・樂學獎:頒發獎狀乙幀,並視預算經費額度頒發獎勵品乙份(全年參與本館主辦之講座達 10 場者)
・幹部獎:頒發獎狀乙幀,並視預算經費額度頒發獎勵品乙份(館本部志工擔任演藝廳志工班長者)
・資深獎:頒發獎牌或獎狀乙幀,並視預算經費額度頒發獎勵品乙份(志工累計獲頒服務奉獻獎/全勤獎,每滿 5 年者)
・申請:經報名、面談、遴選後正式通知服務
・📍812011 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115號
・免費參加教育推廣班課程每班以 1 名志工參加為限,同年度每人以 1 次為原則,資格評比以前 1 年於本館總服務時數多寡決定,特殊貢獻者不受此限;獲免費參加教育推廣班之志工,須於上課時間義務擔任班長協助班務;未投保意外責任險之志工,不予排班值勤;若因個人因素致無法值勤達 3 個月者,將不予排班並取消其被保險人資格,俟可值勤時再予投保
免費
資料來源:https://www.kmseh.gov.tw/09_our/02_list.php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