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提供縣有土地承租人申請換約承租、續約、過戶承租或繼承承租的服務,並可同時申請適用優惠租金率。此福利旨在減輕符合資格的承租人租金負擔。申請對象為已承租縣有土地,且其地上建物設籍自住,並以自住住家用課徵房屋稅的民眾。若為身心障礙者,亦可依規定申請。申請人需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向新竹縣政府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資格後,即可適用優惠租金率。整個作業流程約需 7 天。
・對象(須符合):承租人於承租基地上建物設籍;房屋稅課稅明細表應載明以自住住家用課徵房屋稅;設籍自住;如為身心障礙者
・縣有土地租金優惠:依規定適用優惠租金率
・申請:向新竹縣政府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