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為其轄內各級民意代表(縣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提供一項福利互助計畫,旨在減輕其因重大傷病住院、失能或喪葬所帶來的經濟負擔。此計畫透過互助人每月繳納 50 元互助費,並由政府補助 150 元共同籌措經費。符合資格的互助人及其特定眷屬,可依規定申請醫療費用、失能給付或喪葬互助金。例如,互助人本人住院醫療費用可獲 70 % 給付,失能最高可領 35,000 元,本人喪葬互助金為 80,000 元。申請人需備妥相關證明文件,透過所屬機關審查後,報請福利互助會核定撥款。
・對象(須符合):新竹縣各級民意代表(縣議員及鄉(鎮、市)民代表)或村里長;於任職期間;參加福利互助為互助人
・重大傷病住院醫療互助:互助人本人給付醫療費用 70 %;父母、配偶或仰賴扶養之子女給付醫療費用 50 %。互助人及其眷屬每一會計年度給付總額不得超過 30,000 元
・失能互助:互助人本人全失能者,給付 35,000 元;半失能者,給付 25,000 元;部分失能者,給付 15,000 元
・喪葬互助:互助人本人死亡者,給付 80,000 元;父母、配偶死亡者,給付 20,000 元;仰賴扶養之子女死亡者,給付 15,000 元
・申請:受益人填具申請書及相關證件,送交所屬參加互助機關審查,再報請新竹縣各級民意代表及村里長福利互助會核定撥款
・📍30210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 互助人每月需負擔 50 元互助費,政府每月補助 150 元
最高8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hclaw.hsinchu.gov.tw/law/LawContent.aspx?id=FL0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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