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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五零五零壯世代就業網絡合作補助要點

財經金融 全台 期限 2024-04-30 已過期

【內容簡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推出「五零五零壯世代就業網絡合作補助要點」,旨在透過補助提案單位,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動參與。本補助開放協辦機關之附屬機關(構)、學校、或依人民團體法等設立之民間團體或單位申請,但政治團體及政黨除外。提案單位需自行或受委託辦理社區照顧、文化健康站等相關業務,並規劃與雇主、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人力運用相關的活動、諮詢服務、工作機會盤點與開發、人才開發及轉介服務等跨部會合作項目。每案原則最高可獲補助 1,000,000 元,用於人事費、業務費、管理費及雜費等。申請單位需於 2024/02/01 至 2024/04/30 期間,檢附申請書、設立文件、實施計畫書及相關業務證明文件,向計畫執行地所屬分署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提案單位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協辦機關之附屬機關(構)、學校、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之民間團體或單位;提案單位須自行提供相關業務,或受機關委託、補助辦理相關業務(如衛生福利部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文化部辦理社區營造、農業部辦理綠色照顧站、教育部辦理樂齡大學、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原住民族文化健康站、客家委員會辦理伯公照護站、經濟部辦理工業區服務中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榮民服務處就業服務等);應辦理第六點所列跨部會合作項目,且服務對象應為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三條所定之雇主、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每一單位限提一案(經分署評估具承載能力者,不在此限)
・補助經費:每案原則最高 1,000,000 元
・辦理第六點第一項第一款及第六款之項目:每場活動最高補助 200,000 元
・補助項目包含人事費、業務費、管理費、雜費及其他經費(依提案計畫內容需求編列),各項編列標準詳見附表三
・申請:向計畫執行地所屬分署提案申請(以郵戳日期為憑)
・提案單位進用工作人員及兼職人員,應優先僱用合適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並為其投保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就業保險等相關保險;提案辦理相關活動者,併應投保公共意外險

【金額/折扣】

最高1,000,000元

【期間】

2024/02/01 ~ 2024/04/30

資料來源:https://aborigine.taitung.gov.tw/News_Content.aspx?n=14337&s=129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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