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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80萬元→107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媒體識讀教育研習活動補助

教育文化 全台 期限 2018-12-31 已過期

【內容簡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推出「107年度媒體識讀教育研習活動補助計畫」,旨在提升社會大眾的媒體識讀素養。此計畫鼓勵廣播電視事業、大專院校、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及其他人民團體申請補助,透過舉辦教育研習等多元推廣活動,強化國人認識、解讀、思辨及近用媒體的能力,並促進對性別平等、不同族群及身心障礙者傳播權益的尊重。總補助金額為 80 萬元,活動需以不收取任何費用的方式辦理,並優先補助於偏遠、東部及離島地區舉辦的活動。
・對象(須符合):辦理媒體識讀教育研習活動;活動以社會大眾(包含兒童及少年、身心障礙等弱勢族群)為參與對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
・對象(符合任一):非政府設立之無線廣播事業、無線電視事業、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有線廣播電視事業(含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與傳播相關之大專院校、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其他人民團體(大專院校除外,應檢附登記或立案之證明文件)
・講師鐘點費:每節 2,000 元(50 分鐘為 1 節,連續 2 節為 90 分鐘,未滿者減半支給)
・外地(30 公里以上)講師交通費:檢據核實報支(限飛機、公民營客運汽車、火車、高鐵、捷運、輪船等費用)
・講座助理費:大專院校學生隊輔,全天 1,200 元,半天 600 元
・場地佈置費:單場支出最高 3,000 元
・數位教材推廣費(數位影音):每節課(50 分鐘)補助 1,000 元,每申請案最高補助 6,000 元(教材須刊載至所屬網路平台至少 30 日)
・數位教材推廣費(數位廣播):每節課(50 分鐘)補助 500 元,每申請案最高補助 3,000 元(教材須刊載至所屬網路平台至少 30 日)
・講義資料費:最高每人 100 元
・膳食費:全天補助每人最高 130 元,半天補助每人最高 80 元
・保險費:公共意外責任險等費用,最高補助每人每天(含半天)50 元
・申請:各申請單位應依附件二申請表格式擬訂活動計畫各項資料,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出申請
・📍10052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本案補助總金額 80 萬元用罄時,本會將公告停止受理。活動計畫內容不符規定或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申請資料及附件不予退件。依本補助產生之著作,著作權人應授權本會無償以非營利為目的公開發表與利用,並提供各級學校師生教學與學習之用,且承諾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金額/折扣】

最高80萬元

【期間】

2018/02/12 ~ 2018/12/31

資料來源:https://aborigine.taitung.gov.tw/News_Content.aspx?n=14337&s=9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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