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提供民眾申請停止健保資料目的外利用的服務。這項服務讓全民健保的保險對象,可以選擇不讓自己的健保資料用於醫療費用申報以外的學術研究或公益目的。民眾可透過臨櫃或健保快易通APP提出申請,行使個人資訊自主權。申請經核准後,資料將不再提供給新的研究申請案,但已授權的資料不具回溯效力,且不影響健保署依《全民健康保險法》進行的資料處理與利用。
・對象(須符合):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當事人本人申請:需提供本人雙證件;法定代理人申請:需提供當事人本人、全體法定代理人(或監護權人)之雙證件、雙方關係文件,以及未到場者授權書(本人 7 ~ 18 歲、法定代理人)
・停止承保資料目的外利用:包含保險對象之投保身分、薪資級距、投保地點及其他投保資料
・停止醫療服務-就醫及用藥紀錄目的外利用:包含保險對象就醫與用藥紀錄、重大傷病狀態及其他醫療服務申報資料
・停止醫療服務-醫學影像及病理報告目的外利用:包含醫學影像(含報告)及病理報告
・停止醫療服務-檢查與檢驗結果目的外利用:包含常規生化檢驗、檢查資料
・申請:臨櫃辦理或透過健保快易通APP線上申請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健保署本部)及各分區業務組地址
・🕒週一至週五 08:30 ~ 12:30、13:30 ~ 17:30
・- 申請生效日前已授權的資料仍可繼續被使用,不具回溯效力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www.nhi.gov.tw/ch/np-40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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