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為鼓勵長期投入志願服務的志工,每年舉辦志願服務績優獎勵。凡服務總時數達 3,000 小時以上的志工,且已完成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可透過所屬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提出申請。經各級主管機關審查後,由衛生福利部頒發金、銀、銅牌獎座及得獎證書,以表彰其貢獻。志工申請截止日為每年 5 月底,需檢附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
・對象(須符合):志工;服務總時數達 3,000 小時以上;完成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申請獎勵務必經由本人同意
・志願服務績優金牌獎:頒發獎座及得獎證書
・志願服務績優銀牌獎:頒發獎座及得獎證書
・志願服務績優銅牌獎:頒發獎座及得獎證書
・申請:向志工所屬之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提出申請需求,並完成線上點選績效證明書流程或附上績效證明書之電子附件並確認送出審核
・每人每次僅能申請 1 項獎勵
每年 5 月底前
資料來源:https://vol.mohw.gov.tw/vol2/news/download/26844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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