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社會處提供六歲以下幼童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自付額補助。這項補助旨在減輕家庭的醫療負擔,符合資格的幼童每月最高可獲得 826 元的健保費減免。申請對象為設籍澎湖縣且未滿六歲的兒童,其父母其中一方須設籍澎湖縣一年以上,並具有全民健康保險投保身份。申請方式多元,可選擇臨櫃、郵寄或線上申辦,若未能於兒童出生當月申請,也可在繳費後三個月內補件申請核退已繳費用。
・對象(須符合):兒童未滿 6 歲;具有我國全民健康保險投保身份者;兒童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於本縣,無遷出本縣紀錄者;受補助兒童之父母其中一方須設籍本縣一年以上
・健保費減免:每月最高 826 元,為全民健康保險第六類第二目保險對象自付之保險費為限
・健保費核退:因故未能於兒童出生當月申請者,申請後須提供兒童健保費繳費收據或繳費證明正本,並於繳費後 3 個月內提出申請
・申請:臨櫃、郵寄、線上申辦
・📍880 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 32 號
・交付方式為親送或委託他人代辦;案件處理時間約 30 天
最高8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