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白沙鄉公所提供離島居民火化塔葬船運補助,旨在減輕設籍於大倉、員貝、鳥嶼及吉貝等離島滿 1 年以上居民的喪葬負擔。若居民於住居地往生,並需僱船運送棺木至澎湖縣菊島福園火化,可依設籍地獲得不同金額的交通費補助,例如大倉居民補助 4,000 元,吉貝居民補助 7,000 元。申請人需在事實發生後 6 個月內,備妥身分證影本、死亡證明書、火化證明書、進塔證明書、存摺影本、私章及領據等文件,親至白沙鄉公所民政課臨櫃辦理。案件處理時間約為 30 日。
・對象(須符合):設籍大倉、員貝、鳥嶼及吉貝 1 年以上之居民;於住居地往生;僱船運送棺木至本縣菊島福園火化者
・大倉居民船運補助:4,000 元
・員貝居民船運補助:3,000 元
・鳥嶼居民船運補助:5,000 元
・吉貝居民船運補助:7,000 元
・申請:臨櫃(紙本遞送)
・申請人需於事實發生後 6 個月內提出申請
最高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