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針對因公傷病住院的公教員工提供醫療補助。這項補助涵蓋健保不給付且經醫師診斷為必須的醫療費用,包括醫藥費、義肢、植牙、住院期間的陪伴費與看護費、救護車費用,以及高一等級病房的差額。此外,住院前的急診、門診、掛號費及輔具費用,以及出院後持續門診的自付醫療費用也在補助範圍內。在職員工可核實補助,而因公傷病退休或離職人員則有每人最高 200,000 元的補助上限。申請對象為澎湖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的公教員工,包含政務人員、民選公職人員、教育人員、技工、工友、駕駛及約用人員等。
・對象(須符合):因公傷病住院;醫療費用為健保不給付並經醫師指定所必須
・對象(符合任一):澎湖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員工;政務人員及各機關學校依其組織法律特聘或遴聘人員;民選公職人員;教育人員;技工、工友、駕駛;約僱人員;其他按月、按日、按時或按件計酬之約用人員
・醫療費用補助:健保不給付並經醫師指定所必須之醫療費用,包含醫藥費、義肢、植補牙齒等裝(換)配費、住院期間依醫囑為醫療所必須之陪伴費及看護費、送醫治療所需之救護車及隨車救護人員之費用、病房費(以補助健保給付標準高一等級之病房費差額為限)、同一傷病住院前之急診及門診費、掛號費、依醫囑使用之輔具費用、基本負擔費用、診察費、材料費、其他經醫師診斷為必須之治療項目費用,以及出院後就同一傷病繼續門診所需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
・在職員工補助額度:核實補助
・因公傷病退休或離職後人員補助額度:每人上限 200,000 元
・本要點所發給之醫療補助,指健保不給付並經醫師指定所必須之醫療費用
最高20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law.penghu.gov.tw/glrsnewsout/Download.ashx?FileID=6183&id=GL000891&typ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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