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警察局提供本項經費補助,旨在支持雲林縣內各鄉鎮市村里及社區守望相助隊的組織運作。補助對象包含新成立的守望相助組織,以及已運作滿一年並有實際運作的組織。補助項目涵蓋應勤裝備(如制服)、崗亭、巡邏車維修費、水電費、油料費及巡守人員夜點費。新成立的組織最高可獲 100,000 元補助,而運作滿一年的組織每年最高可獲 54,000 元,若巡守員人數達 30 人以上,每年最高可獲 60,000 元。申請期間為每年 3 月 1 日至 10 月 15 日,並需於 12 月 15 日前完成核銷。
・對象(符合任一):雲林縣各鄉鎮市村里或社區(開放型)新成立之守望相助組織;成立滿一年並有實際運作之守望相助組織
・組織運作所需之應勤裝備(含制服)、崗亭、巡邏車維修費、水電費(以勤務據點為限)、油料費(汽車以塗有守望相助隊名稱之巡邏車一輛為限,機車以巡守員所有者為限,最多五輛;汽車最高補助 1,000 公升,機車每輛最高補助 50 公升)、巡守人員夜點費(勤務執行至 23 時或 23 時至 6 時前服勤者,檢據附名冊,每人支夜點費 40 元)
・新成立之組織補助:依實際籌辦支出經費補助,最高 100,000 元
・已運作滿一年之組織補助:依實際運作支出經費補助,每年最高 54,000 元
・已運作滿一年且巡守員人數 30 人以上之組織補助:依實際運作支出經費補助,每年最高 60,000 元
・申請: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資料,向所在地警察分局提出申請,經初審合格後轉報雲林縣政府(警察局)會同警察分局實地複查通過後,由雲林縣政府通知所在地警察分局檢據報府核撥經費
・📍640209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00號
・🕒內勤單位服務時間為上午 8 時至 12 時;下午 13 時 30 分至 17 時 30 分
・補助款以先後順序辦理,至本府編列之預算用罄為止。申請者如為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應主動檢具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未揭露者將處以罰鍰
最高100,000元
2024/03/01 ~ 2024/10/15
資料來源:https://ylhpb.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31080&s=56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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