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衛生局設立傳染病防治通報獎金,旨在鼓勵醫事人員主動通報傳染病(源)並經主管機關證實,以強化傳染病監測與防治工作。獎金核發基準依傳染病類別及是否為本土或境外移入病例而異。例如,醫事人員通報第一類、第五類傳染病或生物病原攻擊事件病例,每例可獲 10,000 元;登革熱、屈公病、西尼羅熱全縣(市)地區當年度流行季本土首例,可獲 4,000 元。此外,部分傳染病病例的檢驗人員也可獲得獎金。
・對象(須符合):醫事人員;發現傳染病(源),主動通報(知) 並經主管機關證實者
・第一類、第五類傳染病或生物病原攻擊事件病例:每例 10,000 元
・登革熱、屈公病、西尼羅熱全縣(市)地區當年度流行季本土病例之首例:4,000 元
・登革熱、屈公病境外移入病例:每例 2,500 元
・腸道出血性大腸桿菌感染症、霍亂、麻疹、德國麻疹、先天性德國麻疹症候群或新生兒破傷風病例:每例 3,000 元
・急性無力肢體麻痺病例:每例 1,000 元
・經證實為小兒麻痺症者(加發):4,000 元
・第一項第一款病例之檢驗人員:1,000 元
・申請:醫事人員發現傳染病(源)後,主動通報(知) 並經主管機關證實
・📍201015 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6號
・獎金基準依傳染病類別及是否為本土或境外移入病例而異
最高1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www.klchb.klcg.gov.tw/tw/klchb/1724-1005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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