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為減輕縣民負擔,提供急重症病人空中轉診救護車費用補助。設籍金門縣的居民,若經醫療機構診斷需空中轉診至臺灣本島醫院治療,或從臺灣本島醫院、住宿式長照機構轉回金門縣,皆可申請。補助範圍包含臺灣本島各航空站至接收醫院,或臺灣本島醫院、住宿式長照機構至各航空站的救護車費用,每趟次最高補助 3,000 元,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航班延誤或取消而增加費用,最高可補助 12,800 元。申請人需於出院日起 3 個月內,備妥相關文件至金門縣衛生局或各鄉(鎮)衛生所辦理。
・對象(須符合):設籍金門縣縣民
・對象(符合任一):經轄區醫療機構處置診斷後,需空中轉診後送到臺灣本島醫院進一步處置之急重症病人;從臺灣本島醫院或住宿式長照機構轉回金門縣
・救護車費用補助:每趟次最高 3,000 元
・因不可抗因素致航班延誤或取消影響救護車費用增加者:每趟次最高補助 12,800 元
・申請:至金門縣衛生局或各鄉(鎮)衛生所申請
・📍891 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復興路1-12號
・逾期不予受理
於出院日起三個月內
資料來源:https://phb.kinmen.gov.tw/cp.aspx?n=0160FF09BC70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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