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衛生局提供申請設立居家式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的作業程序。本程序旨在引導個人、公司或團體等申請者,依規定提交設立計畫書及相關文件,經書面審查、審查會議及實地勘察等階段,以取得設立許可證書。成功取得許可的單位將能合法營運居家式長照機構,提供金門縣民所需的長期照顧服務,並成為政府特約單位,共同建構完善的長照服務網絡。
・對象(須符合):申請人須為法人、團體、醫療法人、私立學校校長、公司或商號等合法設立之實體;機構負責人無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5 條各款違法或不當情事;業務負責人無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第 9 條第 1 項各款違法或不當情事;建築物使用執照須符合 G-2 類組,且有獨立出入口;申請文件須於每年 2/15 ~ 3/15 或 8/15 ~ 9/15 期間內送達金門縣政府;申請案經金門縣居家式長照機構設立審查會議審查通過
・居家式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經審查通過後核發設立許可證書
・申請:函送金門縣政府
・📍891 金門縣金湖鎮中正路 1-1 號 4 樓(衛生行政大樓)
・申請人僅有一次補正機會;居家式服務區域跨其他直轄市、縣(市)者,應先經該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同意;錄案收件截止日,以金門縣政府上班日下班前(當日 17 時 30 分之前)實際收到相關文件為主
每年 2/15 ~ 3/15 及 8/15 ~ 9/15
資料來源:https://longtermcare.kinmen.gov.tw/mode03_02.asp?num=20260211144335&page=1&t=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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