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宣布,自 2025/07/01 起放寬高雄市生育津貼及坐月子到宅服務的設籍規定。原先要求父或母設籍高雄市滿 1 年的門檻,已縮短為 10 個月。此外,針對早產兒的家庭,父或母的設籍時間門檻可依原預產期計算,讓更多符合資格的家庭能夠受惠。此項調整旨在支持育兒家庭,提供更彈性的福利申請條件。
・對象(須符合):父或母設籍高雄市滿 10 個月(早產兒家庭可依原預產期計算設籍時間門檻)
・申請:請洽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或各區戶政事務所辦理
・📍所本部 (812005)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58號2樓;第二辦公處 (812037)高雄市小港區高松路27號3樓;第三辦公處 (812039)高雄市小港區鳳林路126巷12之1號2樓
・🕒所本部及第二辦公處:週一至週五 08:00 至 17:30 (中午不打烊),所本部每週六上午 09:00 至 12:00 (僅受理部分戶籍案件,如遇國定連續假期則暫停服務);第三辦公處:週一至週五 08:00 至 16:30 (中午不打烊)
2025/07/01起(無公告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