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大武鄉公所提供補助,鼓勵轄內機關、學校、原住民機構、法人、團體或宗教團體,以及在鄉內辦理活動的轄外單位,推動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民俗文化及社會教育活動。補助項目包含原住民族歲時祭儀、重要歷史事件紀念活動、原住民自治與族語文化推廣,以及青少年、老人、婦女等社會教育活動。依活動人數規模,歲時祭儀類活動最高可補助 30,000 元至 100,000 元不等,其他類活動則以 20,000 元或 100,000 元為上限。申請單位需於活動舉行 7 日前提交活動計畫書、經費概算表及相關證明文件至大武鄉公所辦理書面審核。
・對象(須符合):辦理活動類型符合下列任一:原住民族歲時祭儀、重要歷史事件紀念活動;原住民推動自治、族語、舞蹈、音樂、歌謠、編織、雕刻、紀錄及編撰等民族文化活動;原住民族青少年、老人、婦女及其他社會教育活動;配合本所施政、政策性相關活動;其他經本所首長核定者;申請金額逾 20,000 元者,應自籌該案件活動總經費 20 %以上(不包括其他政府機關補助之經費),但配合本所施政、政策性相關活動者不在此限;申請單位應於活動舉行 7 日(含)前將相關資料送達本所辦理書面審核作業
・對象(符合任一):申請單位為臺東縣大武鄉轄內機關、學校、原住民機構、法人、團體(協會)或宗教團體;申請單位為本鄉轄外之機關、學校、原住民機構、法人、團體(協會)或宗教團體,且執行計畫地點位於本鄉轄內;申請單位為臺東區漁會、臺東縣農會、臺東縣太麻里地區農會、本鄉經主管機關核准成立之農業產銷班,且執行計畫地點位於本鄉轄內
・原住民族歲時祭儀、重要歷史事件紀念活動(活動人數 300 人(含)以下):最高補助 30,000 元
・原住民族歲時祭儀、重要歷史事件紀念活動(活動人數 301 至 500 人(含)以下):最高補助 50,000 元
・原住民族歲時祭儀、重要歷史事件紀念活動(活動人數 501 至 1,000 人(含)以下):最高補助 70,000 元
・原住民族歲時祭儀、重要歷史事件紀念活動(活動人數 1,001 人(含)以上):最高補助 100,000 元
・原住民推動自治、族語、舞蹈、音樂、歌謠、編織、雕刻、紀錄及編撰等民族文化活動:上限 20,000 元
・原住民族青少年、老人、婦女及其他社會教育活動:上限 20,000 元
・配合本所施政、政策性相關活動:上限 100,000 元
・其他經本所首長核定之活動:上限 100,000 元
・申請:於活動舉行 7 日前將相關資料送達臺東縣大武鄉公所辦理書面審核作業
・📍臺東縣大武鄉尚武村政通三街5號
・🕒週一至週五 早上 8 點 - 下午 5 點 (六日、例假日休假)
・對同一機關、學校、原住民機構、法人、團體(協會)或宗教團體及非轄內原住民團體之補助金額,每一年度以不超過 20,000 元為原則,但法令規定配合本所年度施政計畫、農漁工會及體育會、專案簽請首長核准之計畫不在此限
最高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