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為協助受丹娜絲、楊柳及樺加沙等颱風侵襲的竹筍種植農友加速恢復生產,特別推出「114年農業天然災害專案補助竹筍復耕作業要點」。此補助針對取得地方政府核發受災證明文件的農友,提供竹筍種苗費用補助。每公頃最多可補助 350 株種苗,每株最高 80 元,每公頃最高可領 28,000 元,補助金額以不超過種苗費的二分之一為原則。農友需於 2025/09/09 至 2025/10/31 期間,備妥相關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農會或合作社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因丹娜絲、楊柳及樺加沙等颱風侵襲受損的竹筍種植農友;取得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受災證明文件(影本);需有重新種植之事實;限原地新植為原則,易地復耕者補助面積不得超過原受災面積,且原受災土地不得種植竹筍
・竹筍種苗費用補助:每公頃最多補助 350 株,每株最高補助 80 元,每公頃最高補助 28,000 元,補助標準以不超過種苗費 1/2 為原則,依災損面積補助一次性種苗
・申請:向土地所在地之農會、合作社等農民團體提出申請
・所需經費由農業部編列預算支應
最高28,000元
2025/09/09 ~ 2025/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