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轄下的科學園區管理局共同推動「科學園區人才培育補助計畫」,鼓勵國內公私立大學及技專校院系所,開辦與高科技產業相關的模組課程或企業實習計畫。此計畫旨在協助園區廠商培育專業人才,縮短學用落差,並提供學生實習機會與津貼。學校可選擇申請「模組課程(含課程及企業實習)計畫」(A式)或「企業實習計畫」(B式),總補助經費達 2,770 萬元,單一計畫最高可獲 120 萬元補助。申請學校需提交計畫書及相關文件,經審查核定後簽約執行。
・對象(須符合):申請機構為國內公、私立大學及技專校院所屬系所;受補助之計畫不得同時向其他機關申請補助;申請計畫所提送之規格內容業經審查作業核定補助後,簽約計畫書執行內容不得低於原提「計畫申請書」所承諾之規格條件;受補助計畫合作廠商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模組課程計畫內補助課程之有效選修人數(指符合經費補助對象)平均須達 20 人次(含)以上,單門補助課程之有效選修人數至少 15 人次;如限定以研究生為選修對象之模組課程,則每 1 門補助課程之選修人數至少 10 人次;企業實習計畫之實習人數至少 6 人;申請模組課程須選修計畫內至少 1 門受補助課程或已選修相關課程者;補助選課對象為碩士班、博士班學生、大學三、四年級學生、四技三、四年級學生、二技一、二年級學生、五專四、五年級學生、二專一、二年級學生;補助企業實習對象為 115 學年度應屆畢業生、碩士班學生,以及非應屆畢業生(大學及四技三年級學生、五專四年級學生、二專及二技一年級學生);非應屆畢業生之參與人數以 3 名為限,且實習期間僅限於 2027/01/01 ~ 2027/08/31
・對象(符合任一):申請「模組課程(含課程及企業實習) 計畫」(A式);申請「企業實習計畫」(B式)
・總補助經費:27,700,000 元(實際補助經費以最後核定金額為主)
・模組課程(含課程及企業實習) 計畫(A式)補助經費上限:1,200,000 元
・企業實習計畫(B式)補助經費上限:600,000 元
・主持人人事費:每月上限 10,000 元
・協同主持人人事費:合計每月上限 5,000 元
・業師指導費:每月上限 8,000 元
・兼任助理人事費:依國科會規範編列
・旅運費(交通費):核實報支
・旅運費(住宿費):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助理,2,000 元/日,核實報支
・旅運費(雜費):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助理,400 元/日
・鐘點費:依「講座鐘點費支給表」標準編列
・稿費: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標準編列
・臨時工資:時薪依各校臨時工資給付標準或勞動部公告之每小時最低工資為標準
・設備使用費:本校設備不得計費
・材料費:null
・專題指導費:外部專家學者始得報支
・審查費: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標準編列
・出席費: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標準編列
・實習生津貼:給付標準不得低於勞動部公告之每小時最低工資,每位學生最低補助 192 小時以上
・雜費:含保險費、會場佈置費、認證考試補貼費、印刷、影印、文具、郵資、餐點費等
・行政管理費:以總補助經費之 10 %為上限
・申請:郵寄至 300091 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 科學園區人才培育補助計畫辦公室(博大公司)收(郵戳為憑)
・📍300091 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
・每校申請「模組課程(含課程及企業實習) 計畫」(A式)以 3 件為上限,「企業實習計畫」(B式)不限件數。每一補助申請案須編列學校配合款應達計畫總經費 10 %(含)以上。
最高27,700,000元
即日起至 2026/03/05
資料來源:https://www.stsp.gov.tw/STSIPA_UPLOAD/InvestInfo/1705997514533.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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