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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000萬元→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自有品牌推廣海外市場貸款

財經金融 全台

【內容簡介】

・經濟部為協助台灣企業拓展國際市場,特別推出「自有品牌推廣海外市場貸款」。這項貸款旨在支持企業在海外建立並推廣自有品牌,涵蓋行銷推廣、購買海外品牌商標權、通路布局、設計、人才培訓及營運週轉等多元費用。企業需擬具詳細的自有品牌推廣計畫書,向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提出申請,經審查會審查通過後,再向合作金融機構洽辦貸款事宜。此外,符合條件的廠商,其第一次第一年的信用保證手續費將由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支付。
・對象(須符合):廠商所創立、使用並於我國或目標市場完成註冊之商標,或申請廠商所併購之國際品牌;所擬推動之產品應符合目標市場之安全、衛生及其他有關規定;應提供最近三年之財務報表;應提供符合第六點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應提供符合第八點第一項得申貸百分之八十額度之證明文件;應提供已依規定繳納推廣貿易服務費之繳納文件;如係第二次以上申請貸款,需說明前次推廣計畫執行情形並申報已貸尚未清償金額
・品牌推廣貸款:用於行銷推廣、購買海外品牌商標權、通路布局、設計、人才培訓、營運週轉及其他相關計畫
・信用保證手續費補助:符合規定並如期繳納推廣貿易服務費者,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將支付第一次第一年保證手續費
・貸款額度:文案未明確列出最高額度,僅提及申貸金額在新臺幣 1,000 萬元以內者可進行簡易財務診斷
・申請:廠商應先擬具自有品牌推廣計畫書向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提出申請,經審查會審查通過後,再向金融機構洽辦貸款
・📍106242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3號
・🕒AM8:30~PM5:30
・產發署受理後應提交審查會審查,審查前需將計畫書送請專業機構進行財務診斷;申貸金額在新臺幣 1,000 萬元以內者,得進行簡易財務診斷,審查會得採書面審查方式;廠商非經承貸銀行同意,不得變更貸款用途

【金額/折扣】

最高1,000萬元

資料來源:https://www.ida.gov.tw/ctlr?PRO=law.LawView&id=9788&t=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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