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為協助台灣企業拓展國際市場,特別推出「自有品牌推廣海外市場貸款要點」。這項貸款旨在支持企業在國際上建立並推廣自有品牌,無論是自行創立、註冊的商標,或是併購的國際品牌,皆可申請。貸款資金可用於行銷推廣、購買海外品牌商標權、通路布局、設計、人才培訓及營運週轉等相關計畫。申請廠商需擬具自有品牌推廣計畫書,經產發署審查會審查通過後,再由金融機構辦理後續貸款事宜。
・對象(須符合):申請廠商所創立、使用並於我國或目標市場完成註冊之商標,或申請廠商所併購之國際品牌;所擬推動之產品應符合目標市場之安全、衛生及其他有關規定;廠商應先擬具自有品牌推廣計畫書向產發署提出申請;如係第二次以上申請貸款,需說明前次推廣計畫執行情形並申報已貸尚未清償金額
・協助企業推廣自有品牌至海外市場的貸款:用於行銷推廣、購買海外品牌商標權、通路布局、設計、人才培訓、營運週轉等相關計畫
・申請:廠商應先擬具自有品牌推廣計畫書向產發署提出申請,經審查會審查通過後,再移請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辦理後續核保事宜,後續貸款由申請人向金融機構洽辦
・📍106242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3號
・🕒AM8:30~PM5:30
・申貸廠商非經承貸銀行同意,不得變更貸款用途,如有違反約定者,承貸銀行得按一般貸款牌告利率核計利息,或收回全部貸款
資料來源:https://www.ida.gov.tw/ctlr?PRO=law.LawView&id=9788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