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為鼓勵公共工程施工品質優良的廠商,特別設立「公共工程金質獎」優良廠商採購獎勵。凡經評選獲獎的廠商,自獲獎公告日起可享有為期兩年的多項優惠。這些獎勵包括在政府採購案中獲得優先議價或比價的機會、在公開評選時作為加分參考項目,以及在繳納押標金、履約保證金或保固保證金時,可減收最高達原定總額的 50 %。此政策旨在透過實質獎勵,提升臺東縣公共工程的整體品質與廠商的競爭力。
・對象(須符合):廠商;承攬臺東縣政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或鄉(鎮、市)公所辦理之公共工程;獲選為「公共工程金質獎」品質優良獎
・採限制性招標之採購:得邀請符合該採購資格條件之廠商參與議價或比價
・採公開評選之採購:自公告日起 2 年內得列為評選項目參考
・押標金、履約保證金或保固保證金:金額得以減收,減收額度以不逾原定應繳總額之 50 %為限
・📍95001 臺東市中山路 276 號
・若廠商在獎勵期間內有特定違規情事,本府將公告撤銷獎勵,並要求補足原獎勵差額
自獲獎公告日起 2 年期間
資料來源:https://law.taitung.gov.tw/LawContent.aspx?id=FL030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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