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衛生局提供赴台就醫陪同者的交通費補助。設籍澎湖縣的居民,每次可申請補助 1 名年滿 18 歲的陪同親屬交通費,若無親屬則需村里長證明,補助金額以澎湖縣居民票價為上限並核實發放。非設籍澎湖縣的患者,若為 12 歲以下或 65 歲以上,其陪同者可補助實支交通費的二分之一。申請時需檢附來回機(船)票及親屬證明等文件。
・對象(須符合):需有赴台就醫需求之患者及其陪同者
・對象(符合任一):事實發生時設籍澎湖縣之居民,其陪同親屬需年滿 18 歲以上;若無親屬陪同,需村里長出具證明佐證;事實發生時非設籍澎湖縣之居民,且患者為 12 歲以下或 65 歲以上
・設籍澎湖縣居民:補助陪同親屬 1 人,依澎湖縣居民票價為上限並核實補助
・非設籍澎湖縣居民:補助陪同者 1 名,實支交通費二分之一
・📍88041 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115號
・🕒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17:30(週六、日及例假日休息)
資料來源:https://www.phchb.gov.tw/home.jsp?id=46&act=view&dataserno=20230216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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