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提供臺灣獎學金計畫,旨在鼓勵優秀國際學生來臺攻讀學位。此獎學金涵蓋每學期最高 40,000 元的學雜費,並提供每月 15,000 元(學士班)或 20,000 元(碩博士班)的生活津貼。獎學金期限依學位不同,學士班最長 4 年,碩士班最長 2 年,博士班最長 4 年。申請人須為優秀國際學生,並需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提交獎學金申請,同時另行向臺灣的大學或學院申請入學。
・對象(須符合):優秀國際學生;申請人須已向臺灣的大學或學院申請入學;符合「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第二條規定
・學雜費:每學期最高 40,000 元
・生活費:學士班每月 15,000 元;碩士班及博士班每月 20,000 元
・獎學金期限:學士班最長 4 年;碩士班最長 2 年;博士班最長 4 年
・申請: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提交申請
・申請人須另向臺灣的大學或學院申請入學
最高4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english.moe.gov.tw/cp-96-25406-b205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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