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為協助事業單位提升員工專業技能與競爭力,特別推出補助企業辦理員工訓練計畫。本計畫旨在鼓勵民營事業機構、非營利法人或團體為在職員工規劃進修訓練課程,以擴展訓練效益並累積國家人力資本。符合資格的事業單位可依訓練類型獲得最高 95 萬元至 200 萬元的訓練經費補助,部分課程類型或特定對象(如 29 歲以下青年、中高齡者)可提高補助比率。申請單位需於每年 12 月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提出下一年度的訓練計畫申請。
・對象(須符合):事業單位為民營事業機構、非營利法人或團體;受僱勞工參加就業保險之人數在 51 人以上者(若未滿 51 人,須符合擇一條件)
・對象(符合任一):具有 TTQS 企業機構版評核結果為通過以上或辦訓能力檢核表為合格者,且於申請書面資料交寄日仍有效;曾獲得「國家人力創新獎」、「國家訓練品質獎」或「國家人才發展獎」;申請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經分署認定已具有辦訓能力而不予提供後續訓練課程辦理事宜;接受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輔導服務及訓練課程達三年以上,且未繼續申請該計畫
・個別型訓練計畫:最高補助 950,000 元
・聯合型訓練計畫:最高補助 1,900,000 元
・產業推升型訓練計畫:最高補助 2,000,000 元
・外部訓練課程(企業內部講師訓練、數位教材製作、政府政策性課程、派訓對象為 29 歲以下青年或中高齡者):補助 70 %
・其他外部訓練課程:補助 50 %
・數位學習課程(數位轉型):補助該單門課收費標準之 70 %
・內部訓練講師鐘點費:內部講師以內聘 50 % 為限,外聘講師交通費實報實銷
・內部訓練場地費:每小時 750 元,每日以 8 小時為限
・每位員工訓練經費:不得逾 20,000 元
・申請:於本署計畫資訊系統登錄並上傳,次日起 5 個工作日內檢具文件向主要辦理訓練地點所在地之分署提出申請
・事業單位應自行負據實揭露義務,若申請人為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應主動表明身分關係,否則將受罰。訓練計畫應於核定之次日起至當年度 11/25 期間辦理完畢,並於 12/05 前申領補助訓練費用。
最高2,000,000元
每年 12/01 ~ 12/31
資料來源:https://onjobtraining.wda.gov.tw/Plan/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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