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福利是依據勞動部訂定的準則,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供身心障礙者創業輔導服務及貸款利息補貼。服務內容包含創業貸款利息補貼、創業諮詢、創業指導、創業知能研習等。申請對象為具備工作能力、創業意願及能力的身心障礙者,並需符合各地方政府訂定的資格條件。具體的實施方式、期間及內容會由各地方政府依轄區內身心障礙者的需求和創業行業特性來規劃辦理。
・對象(須符合):身心障礙者;具工作能力、創業意願及能力;符合各該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規定資格
・創業貸款利息補貼
・創業諮詢
・創業指導
・創業知能研習
・其他身心障礙者創業服務
・申請: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身心障礙者創業行業、需求,採個別或團體方式辦理
・主管機關得派員訪視申請者經營情形,若發現與創業計畫不符、轉讓或違反法令,得輔導改善或終止創業輔導
資料來源: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80026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