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文化處推出「115年度連江縣社區營造點補助計畫」,鼓勵連江縣內的民間團體或年滿 20 歲、至少 3 人組成的團隊,透過提案參與社區公共事務。本計畫旨在培養社區自主營運能力,整合在地文化資源,並促進社區永續發展。補助項目分為「深耕計畫」與「專案計畫」,前者包含研習、體驗、社區紀錄等,最高補助 15 萬元;後者則針對符合馬祖島嶼博物館推動精神的跨領域專案,補助金額不受限制。申請者需備妥計畫書及相關文件,於 2026/04/30 前親送或郵寄至連江縣政府文化處。
・對象(須符合):提案計畫應事前取得與合作社區組織之同意;提案計畫應符合公共性;補助款應全數使用於提案計畫,不得用於營利用途
・對象(符合任一):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組織、法人、社區發展協會、民間團體(不含政治團體);年滿 20 歲之自然人,至少 3 人組成團隊(須推派 1 人為代表人),且需擇至少一個連江縣社區作為實踐場域,或以議題導向出發,不限單一社區辦理創意行動
・深耕計畫:最高補助 150,000 元,無須自籌費用,包含研習、體驗、社區紀錄等,鼓勵跨社區整合促成社區參與、凝聚社區共識與願景
・專案計畫:補助金額視計畫性質而定,無上限限制,需符合馬祖島嶼博物館推動精神,且能跨領域或跨地域串聯多面向資源,對社區營造及「島嶼博物館」政策推動有重大助益或具時效性
・申請:親送(週一至週五上午 8 時至下午 17 時)或掛號郵寄至連江縣政府文化處文化資產科,郵寄以郵戳收件日期為憑
・📍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6-1號
・🕒週一至週五上午 8 時至下午 17 時(親送收件時間)
・信封上請註明「115年度連江縣社區營造點補助」字樣;本計畫不補助設備器材購置、硬體設施設置施作、固定水電費、經常性人事費、紀念品、獎金、購買軟硬體設備及非消耗品、建築等費用,亦不含社區內採使用者付費方式進行之個人才藝研習班;文化處有權選擇補助計畫經費概算表內特定項目;申請計畫應整合地方資源,並於計畫書第八項說明是否已申請或將申請其他政府計畫;執行期間如需變更計畫內容,應事先函知文化處並獲同意;受補助單位需配合標示指導、主辦、承辦及執行單位名稱,並提供出版品紙本 5 份及電子檔備查;應上傳成果資料至「台灣社區通」網站並配合參與成果展;補助成果報告資料之著作財產權需授權文化部及文化處非營利使用;請款需檢付領據及銀行帳戶影本,自由組隊者由代表人簽具個人領據;受補助單位須自行辦理納稅並保留相關單據 10 年以上,自由組隊者代表人須自負個人所得稅增額部分
最高150,000元
即日起至 2026/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