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文化處推出「115年度連江縣傳統建築風貌補助計畫」,旨在維護與保存連江縣傳統建築的歷史風貌。本計畫提供修繕及規劃設計費用補助,對象為連江縣內符合資格的傳統建築所有人或民間團體。補助金額依建築物所在區域區分,聚落保存區內傳統建築修繕最高可獲 2,000,000 元,非聚落保存區內最高 800,000 元,規劃設計費用最高 150,000 元。申請人需在 2026/03/19 至 2026/04/17 期間,備妥相關文件親送或郵寄至連江縣政府文化處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申請對象為連江縣民眾或民間團體;申請之建築物為連江縣傳統建築;建築形式經連江縣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審議小組審議;建築物須為民國 79 年(含)以前已存在之舊有房屋
・聚落保存區內傳統建築修繕:最高 2,000,000 元
・非聚落保存區內傳統建築修繕:最高 800,000 元
・規劃設計費用:最高 150,000 元
・申請:親自送達或郵寄至連江縣政府文化處(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6-1號2樓文化資產科),郵寄以郵戳為憑
・📍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6-1號2樓文化資產科
・- 補助經費須俟中央預算審議結果而定,連江縣政府得視實際情況酌減或停止補助
最高2,000,000元
2026/03/19 ~ 2026/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