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推動中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補助計畫,旨在協助中小企業為員工提供職場健康服務。此計畫經修正後,旨在提升補助機制效益,調整申請作業期間、補助基準及相關表件。符合資格的事業單位可透過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的線上平台申請,以獲得委託專業機構提供臨場健康服務或僱用專職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的費用補助。補助金額與比例將依事業單位規模、勞保投保人數及危害風險分類而有所不同,旨在減輕企業負擔並強化勞工健康照護品質。
・對象(須符合):事業單位;委託提供勞工健康服務之特約機構,指派人員辦理臨場健康服務者,或僱用專職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者;應依本規則第六條第三項規定,完成其僱用或特約之健康服務人員之備查作業
・對象(符合任一):勞工保險投保人數在 100 人至 199 人者;勞工保險投保人數在 50 人至 99 人,且具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者
・委託特約機構派員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相關人員):依事業單位規模及危害風險分類,每年補助 2 ~ 4 次,每次臨場服務費用之 60 %,年度金額上限 60,000 ~ 120,000 元
・委託特約機構派員 (勞工健康服務醫師):依事業單位規模及危害風險分類,每月補助 2 ~ 4 次,每次臨場服務費用之 60 %,年度金額上限 60,000 ~ 120,000 元
・委託特約機構派員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相關人員或醫師):勞保投保人數 50 ~ 99 人且具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者,每年補助 1 次 (護理人員/相關人員) 或每月 1 次 (醫師),每次臨場服務費用之 80 %,年度金額上限 40,000 元
・僱用專職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補助該人員每月勞工保險投保薪資之 25 %,年度金額上限 150,000 元
・申請:線上申請,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補助作業管理平台與臨場健康服務補助管理系統(網址:https://osmp.osha.gov.tw/)
・- 每次臨場服務時間應至少 2 小時
最高150,000元
2026/01/01 ~ 2026/12/31
資料來源:https://labor.e-land.gov.tw/News_Content.aspx?n=3099&s=23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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