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文化局提供影視製作拍攝補助,鼓勵電影及電視連續劇製作團隊以宜蘭的人文、歷史、地景為背景進行創作,藉此提升宜蘭的城市形象與行銷效益。本補助開放公司或個人申請,申請計畫的拍攝製作期程須為受理當年度 1 月 1 日以後。申請者需提交詳細企劃案、製作團隊資料、成本預算及行銷效益說明等文件,經審查核定後可獲補助款。
・對象(須符合):申請公司或申請人;作品以宜蘭之人、事、史、地、物為發展背景,對本縣整體形象及都市行銷有正面效益且與宜蘭城市映像具有關聯性;拍攝製作期程為受理之當年度 1 月 1 日以後
・影視製作拍攝補助款:依個案審查核定
・申請:郵寄或親送至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科
・📍260 宜蘭市中山路二段 482 號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科)
・🕒週一至週五 8:00-17:00 (12:00-13:00 午休)
・申請文件若有退還需求,應提出書面申請並檢附足額郵資、信封及地址
資料來源:https://yilancamera.e-land.gov.tw/download/index.php?ci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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