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委託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辦理「115年臺灣農產品海外拓銷獎勵計畫」,旨在鼓勵我國合法設立並具進出口資格之外銷業者,拓展甘藍、洋蔥、釋迦及鳳梨等農產品的海外市場。本計畫提供海外拓銷獎勵金,依出口地區、運輸方式及品項給予不同金額補助,並設有附加獎勵,如使用棧板、降低日本燻蒸率及進行到貨品質自主檢查等。申請者需符合各品項的出口實績或目標量等資格,並確保產品來源符合規範及收購價格合理。申請案件可透過線上平臺或郵寄方式提交,並需在指定期限內完成出口登記及經費請領。
・對象(須符合):我國合法設立並具進出口資格之外銷業者或農糧署輔導合作社(場);出口鳳梨鮮果者,須符合以下其中至少一款資格:;過去 3 年(2023/01/01 ~ 2025/12/31)生鮮鳳梨出口總量累計超過 6 公噸;過去 3 年(2023/01/01 ~ 2025/12/31)生鮮蔬果出口總量累計超過 30 公噸;電商平臺外銷業者過去 3 年(2023/01/01 ~ 2025/12/31)生鮮蔬果出口總量累計超過 10 公噸;非符合上述鳳梨鮮果資格但有意參加者,應於首批外銷鳳梨運抵輸入國 14 個日曆天內,檢送該批貨品產銷供應鏈報告至受理單位轉送農業部同意後納入,並於獎勵期間完成生鮮鳳梨出口總量累計達標(台農 17 號超過 30 公噸,或台農 23 號超過 6 公噸);出口洋蔥者,單一外銷業者須完成出口總量累計超過 20 公噸(含)以上;鳳梨鮮果收購價格(裸果)不可低於每公斤 22 元(農業部將依據產銷情形公告調整);鳳梨果品需來自農糧署「外銷作物生產供應鏈系統」登錄有案者,並於登記日期前經地方政府審查通過;鳳梨鮮果之供貨單位及地號須為農糧署產銷履歷驗證合格者,並依規定黏貼產銷履歷貼紙;出口冷凍鳳梨切丁、切塊產品之原料果須為國產,供貨加工廠須屬於「農業部農糧署輔導建構加值化農產加工產業鏈獎勵計畫」認定之合格食品加工廠
・鳳梨海外拓銷獎勵金(亞洲以外地區國家,含中東):空運每公斤 35 元
・鳳梨海外拓銷獎勵金(亞洲以外地區國家,含中東):海運每公斤 9 元
・鳳梨海外拓銷獎勵金(亞洲地區國家,不含中國大陸):空運及海運每公斤 2 元
・鳳梨附加獎勵(使用棧板者):每公斤增加 0.5 元
・鳳梨附加獎勵(出口日本被燻蒸率為 10-15 %(含)以下):每公斤增加 0.5 元(單一外銷業者於鮮果獎勵期間出口日本量達 100 公噸(含)以上者始得請領)
・鳳梨附加獎勵(出口日本被燻蒸率為 10 %(含)以下):每公斤增加 1 元(單一外銷業者於鮮果獎勵期間出口日本量達 100 公噸(含)以上者始得請領)
・鳳梨附加獎勵(到貨品質自主檢查):每公斤增加 2 元
・洋蔥海外拓銷獎勵金:每公斤 2 元
・洋蔥附加獎勵(原產地標示印製費):每袋(箱)1 元
・釋迦海外拓銷獎勵金:出口單一重點市場釋迦數量達 10 公噸,獎勵單筆 50,000 元(可疊加獎勵,鮮果、凍果併計)
・甘藍海外拓銷獎勵金:null
・申請:線上申請:臺灣農業海外拓銷獎勵平臺,網址:twfruit.tw;首次申請者,請電洽生產力中心申請帳號密碼
・📍2210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2樓,信封正面請註明「115年臺灣農產品海外拓銷獎勵計畫—獎勵品項」與「寄件單位」
・本規範將依據產銷情形及計畫經費不定期公告調整,並保留暫停或終止本計畫之權利
最高50,000元
2026/04/01 ~ 2026/11/23
資料來源:https://agriculture.taitung.gov.tw/News_Content.aspx?n=13619&sms=12745&s=145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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